服務項目 服務與費用 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與類型 需年滿60歲以上。 長期臥病乏人照顧者。 老邁機能退化輕度癡智者。 中風癱瘓行動不便者。 老人短期安養、靜養。 出院後仍需繼續照顧、復健者。 二管病人 (鼻胃管、尿管 )、慢性疾病或生活起居需他人照顧者。 老人失智症及行動不方便者。 需灌食、抽痰、氧氣護理等專業護理服務者。 植物人及大小便失禁者。 必須二十四小時專人呵護的失能老人。 年邁乏人照護者。 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