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服務對象與類型

    • 需年滿60歲以上。
    • 長期臥病乏人照顧者。
    • 老邁機能退化輕度癡智者。
    • 中風癱瘓行動不便者。
    • 老人短期安養、靜養。
    • 出院後仍需繼續照顧、復健者。
    • 二管病人 (鼻胃管、尿管 )、慢性疾病或生活起居需他人照顧者。
    • 老人失智症及行動不方便者。
    • 需灌食、抽痰、氧氣護理等專業護理服務者。
    • 植物人及大小便失禁者。
    • 必須二十四小時專人呵護的失能老人。
    • 年邁乏人照護者。